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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4-19 21:35:38 作者: a8体育在线网页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顺特设备专注于输配电设备及控制设备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顺特设备的基本的产品涵盖了变压器、电抗器、开关柜、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及成套设备等,同时也致力于上述产品的智能化研究、开发、制造、检验、销售和维修服务。

  除此之外,顺特设备还涉足自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安装服务、成套设备及有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为公司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此外,公司还开展售电业务(不含电网的建设、经营)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顺特设备的产品在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率节约能源、船舶及海上平台、工矿企业、商业民用建筑配电站、电网电力及配电系统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推动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2023年度,顺特设备的基本的产品在新能源产业链上实现了显著增长。这一成绩得益于“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和新能源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随着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顺特设备凭借其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卓越的制造实力,成功抓住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不断的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在未来,顺特设备将继续依托技术创新,积极做出响应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拓展在新能源、智能电网等领域的业务,为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贡献力量。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的真实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生产了国内第一台薄绝缘环氧树脂浇注薄绝缘干式变压器,目前已先后推出共计16代产品,市场保有量超过15万台,已生产的规格超过2,000种。生产的干式变压器采用环氧树脂浇注薄绝缘工艺,具有安全、难燃防火、免维护、损耗低、噪声低、局部放电量低等特点,可在100%湿度环境下运行。公司技术及设备能力可生产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容量50,000kVA及以下的系列品种干式变压器。

  此外,公司还研制了牵引整流变压器、再生制动能馈变压器、励磁变压器、冶金电炉变压器、核电用1E级变压器、直流融冰变压器、H桥整流变压器、船用及采油平台变压器、海上风电变压器等特殊用途的干式变压器。公司产品通过了1E级核电站用干式变压器试验考核和认证,获得了国家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干式变压器产品通过了热老化试验,可等效运行60年。

  公司在箱变系列新产品已积累了30年的项目经验和行业客户解决方案,在常规配电、新能源升压、储能集成等方面都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具有高度定制化能力,能够完全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工业配电、充电桩、储能、岸电、盾构掘进、城乡配电网、高速公路、铁路等各种场景。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稳步发展,基本的建设投入大,对电力的需求也慢慢变得大,促进了国内电力行业的发展。从而对高低压开关柜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长,特别是通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等需求持续增长。企业具有超过20年的开关柜设计、制造经验,开关成套产品电压等级涵盖400V~40.5kV,电流等级覆盖4,00A~6,300A,是施耐德卓越合作伙伴。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厂、数据中心、半导体、汽车制造、新能源、城市综合体、高速公路等多个领域。

  公司电抗器产品已发展为铁心、空心两大类别多系列多规格产品体系。铁心电抗器电压等级可至35kV,三相容量目前达60,000kvar;空心电抗器电压已从66kV高至110kV,单相容量从32,800kvar提升至40,000kvar。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详见第十节/五/43、(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关于顺特设备扩充产能,建设智慧工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报告期内完成了主要生产设备和数字化系统总包等关键重点项目的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设施安装,整个项目井然有序推进,符合项目预期目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拥有相对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7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61,034.29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于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越1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3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越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娟,于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越3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业务能力、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5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营运资金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对合计不超过1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不超过0.6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担保事宜,签署与金融机构发生相关业务往来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经营业务的需求,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使用担保额度。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8楼02一07单元(住所申报)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销售:机电产品,输配电产品;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煤炭(除储存),燃料油(除成品油,闪点≥60°C),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产品),有色金属,日用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饲料及添加剂,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纺织原料,纺织品、化学纤维、服装,木材及其制品,纸张,纸浆,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食品、饮料(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会展服务,供应链管理的技术开发;房产租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各类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等输变电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及成套设备、以及上述产品的智能化的研究、开发、制造、检验、销售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机电安装服务、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售电业务(不含电网的建设、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特电气持股75%,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持股25%。

  本担保事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限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条款,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1、本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2、顺特设备为中外合资企业,另一股东为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持有顺特设备25%股权。由于施耐德集团规定,对跨国下属子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因此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对顺特设备涉及的担保事项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顺特电气、顺特设备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顺特电气、顺特设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情形。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本次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签订的担保授信额度为7.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30%;实际发生借款的担保余额为4.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8%;顺特电气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和诉讼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等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核准登记事宜,本次章程修订的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拟购买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使用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投资额度。

  拟购买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析、测试和评估,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期末对存货做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常规使用的寿命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监理指令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结果得出,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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